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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名称:常州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014109429/2023-0002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本机关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产生日期:2023-02-14 发布日期:2023-02-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常州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推进实施《常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以及《常州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围绕服务“532”发展战略,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深化政务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放管服”六大方面94条具体任务,细分20项监管、46项惠企、24项民生改革措施,对标先进城市推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证照分离”四联四减、医疗救助等13项特色做法,出台配套改革文件40余份。制定市区两级100项“好办”“快办”事项清单,部署实施51个镇级便民服务中心、129个村级便民服务站、193个“畅通办”便民服务点功能提升行动,高质量打造一批精品服务便利站和“政银合作”示范点。全省首家完成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编制,出台全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版。推动实现社保、医保、不动产、公积金等领域122个事项“跨省通办”,实现市场准入、户政档案等领域110个事项长三角“一网通办”,率先在省内编制《跨省通办操作规范》和《跨省通办服务指引》,促进业务办理标准规范。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聚焦18项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对照180项改革举措,采用“四表两单”管理模式,确保营商环境服务进度和质量。制定2022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在省内率先出台《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专项服务清单(试行)》。中国(常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连续四年考核成绩位居全国前三、企业服务满意度调查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一。《常州推动教育政务服务便民“掌上办”更进一步》被国家发改委网站“营商环境”专栏刊载推广。探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构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成立首批57名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
          三是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在省内率先出台《常州市“一网通办”运行管理办法》,对企业、群众反映以及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响应、解决。持续完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检查实施清单编制率、数据报送正确率、风险预警线索办结率三个100%,位列全省设区市第一方阵。对照省标推动“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和数据汇聚,实现安全生产等8个领域自建监管系统及市区镇三级中心视频互联对接。
          二、加强政府立法制规,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扎实推进立法工作。强化法治统筹,加大法治供给,着眼“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出台《常州市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常州市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规章2件,对《常州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开展相关立法工作,对《常州市禽类交易管理办法》开展后评估,开展《常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常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常州市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实施周年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件地方性法规案。
          二是规范政府立法程序。确定28家单位为第二届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实现各辖市(区)全覆盖。完成《行政立法听证规则》《立法意见征集办法》起草,明确听证范围、形式、听证机关、人员,细化听证程序;规定立法意见征集时间、形式、对象和要求、建议采纳等。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订草案)》等各类立法征求意见稿92件,配合省在我市开展《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3部法规的立法调研。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建立制定、审核、监督闭环管理机制。共审核10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办理辖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100%。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对失信约束措施类、户籍限制类、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类等方面的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对市住建、卫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教育等市级重点部门组织开展实地与网上相结合的文件巡查工作。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严格按照《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规定开展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执行、调整和监督。对列入2022年度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等五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五个法定程序运作。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专项督查,提升工作质效。
          二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加强政府法律顾问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聘任10位专家、18位律师为第二届市政府法律顾问,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第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共为12部地方性法规、15部政府规章、27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供法律意见。创新建立以“一支队伍、两大平台、四项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公职律师工作模式,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公职律师覆盖率达90%。
          三是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加大政府机关部门职责、办事程序的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注重发挥人大、政协和统一战线、群团组织的优势,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592件,满意率达100%。自觉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履行法院判决,认真落实法院司法建议和检察院检察建议。加强审计监督全覆盖,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120多项。
          四、优化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厘清执法权力边界。在全市开展清理和整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以及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对全市镇(街道)执法规范化工作进行调研,推进镇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教育、民族宗教、人社等13个领域权力事项下放至镇(街道),县级政府部门执法人员充实到基层一线,执法事项和执法力量同步下沉不低于80%。开展镇域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运行情况评估,逐项分析赋权事项承接运行情况,分类提出评估意见。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出台《常州市赋权镇(街道)处罚事项执法指引》,编制完善500余项赋权事项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程序要求、证据要求以及裁量基准,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得到严格落实。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镇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执法主体人员管理、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和强化执法监督等规定。
          三是探索包容审慎监管路径。着眼加强柔性执法文明执法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双线并行”,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范围,将原有52项证明事项扩充到120项,通过告知承诺制办件共计9.2万件。梳理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5项。实施重点领域企业违法行为轻罚免罚。市文广旅局、市生态环境局获评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我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被《人民日报》报道。
          五、完善纠纷解决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妥善解决行政争议。组建新一届行政复议委员会,遴选36名专家学者为非常任委员,推行“互联网+复议”智慧审理新模式。盛蕾市长对我市行政诉讼案件相关调研报告作出专门批示。汇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出台《关于加强行政行为自我纠正的实施意见》,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重要渠道作用,行政复议直接纠错率4.7%、实质性化解率31.5%。作为全省唯一的仲裁机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基本完成,共受理各类仲裁案件2028件,涉及标的22.78亿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2万余件。持续巩固镇(街道)信访工作“五有”建设,常州市和各辖市区信访部门“人民满意窗口”全域创建达标。
          二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构建“低输入风险下的扁平化指挥体系、高输入风险下的应急指挥体系、异常情况下的‘露头就打’快速处置体系”,提升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印发《关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 42 项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危险化学品、自建房、消防、“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行动。
          三是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模式。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走实走深走细,入选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首批试点城市、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新北区成为全国首批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升级“智慧反诈平台”,2022年全市电信诈骗损失数、损失百万元以上警情数实现历史同期最好压降成效。弘扬“尚德守义”传统美德,创新见义勇为工作机制,激活市域社会治理新动能。在全市推广“民情茶座”工作模式,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出一条接地气、合社意、暖民心的实践道路。
          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述法”工作机制。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专题学法。印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常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编制《2022年度常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发布首份年度法治建设蓝皮书,会同市委督查室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查。深化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工作,省委依法治省办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取得新进展,溧阳市和新北区“‘高新事·高兴办’培育一流政务服务品牌”分别获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常州市和武进区获评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完善‘畅通办’服务体系,打造智慧法治政府”获评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是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构建新型业务培训体系,吸纳68名法学实务工作者、律师和赋权部门业务骨干组建常州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讲师团。结合各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的执法标准,按照“一岗多能、一人多能”的要求,建立“1+13+N”培训课程体系、推行“菜单式”业务指导培训模式,共开展培训215场次。举办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骨干培训班。在党校主体班、中青班等各类培训班开展法治专题培训17次。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三是推进法治宣传常态化。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开展普法责任制落实履职评议会。发布《2022年度市级机关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动事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法律法规集中宣贯等活动。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10个100”示范项目,新培育“法律明白人”5322名,扎实开展城乡基层援法议事活动,“援法议事”形成常州标杆,城乡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全国首家长江大保护法治宣传教育馆开馆,全国首家法律援助法主题公园开园,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同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需要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规范化等方面还需加强;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辖市(区)、镇(街道)基层法治建设力量比较薄弱,基层执法队伍专业化程度偏低;法治政府建设品牌不多,缺少全国有影响、全省有地位的特色亮点工作。
          下一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和机制,积极参与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全面实施“532”发展战略,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常州答卷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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